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6934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507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52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679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8.9366
阿联酋迪拉姆兑人民币(AEDCNY) 1.8222
阿根廷比索兑人民币(ARSCNY) 0.0044
玻利维亚诺兑人民币(BOBCNY) 0.5726
巴西雷亚尔兑人民币(BRLCNY) 1.3257
加拿大元兑人民币(CADCNY) 4.7551
瑞士法郎兑人民币(CHFCNY) 8.0972
智利比索兑人民币(CLPCNY) 0.0068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6934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507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52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679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8.9366
捷克克朗兑人民币(CZKCNY) 0.3081
丹麦克朗兑人民币(DKKCNY) 1.006
印尼盾兑人民币(IDRCNY) 0.0004
印度卢比兑人民币(INRCNY) 0.0704
日元兑人民币(JPYCNY) 0.0423
韩元兑人民币(KRWCNY) 0.005
哈萨克斯坦坚戈兑人民币(KZTCNY) 0.0148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6934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507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52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679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8.9366
缅元兑人民币(MMKCNY) 0.0032
澳门帕塔卡兑人民币(MOPCNY) 0.8277
墨西哥比索兑人民币(MXNCNY) 0.3642
马来西亚林吉特兑人民币(MYRCNY) 1.6431
挪威克朗兑人民币(NOKCNY) 0.7111
新西兰元兑人民币(NZDCNY) 3.7893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6934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507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52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679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8.9366
巴拿马巴波亚兑人民币(PABCNY) 6.6934
秘鲁新索尔兑人民币(PENCNY) 1.9467
菲律宾比索兑人民币(PHPCNY) 0.106
瑞典克朗兑人民币(SEKCNY) 0.6759
新加坡元兑人民币(SGDCNY) 5.2356
泰铢兑人民币(THBCNY) 0.1994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6934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507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52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679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8.9366
土耳其里拉兑人民币(TRYCNY) 0.1352
新台币兑人民币(TWDCNY) 0.2055
乌拉圭比索兑人民币(UYUCNY) 0.1667
越南盾兑人民币(VNDCNY) 0.0003
南非兰特兑人民币(ZARCNY) 0.4089

重磅!食品代工严管时代来临,12月1日新规实施重塑冷链食品加工格局

2026/08/24 来源:质量服务事业部

商超自有品牌、网红联名零食、贴牌饮品、ODM 定制食品…… 如今市面上超半数食品都采用委托代工模式。

2025 年12月12日,国家市监总局 113 号令《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2026年12月1日全面施行,这是国内首部专门针对食品委托生产的系统性规章,共五章三十六条,推动委托生产进入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的全链条监管新阶段。

一、为什么出台这部新规?

直击行业多年痛点长久以来,OEM、ODM 代工模式飞速普及,但监管漏洞持续凸显:1.责任边界模糊,双方相互推诿:品牌只贴标不管生产,工厂只加工不审配方,食品出问题后双方推诿,消费者维权无门;2.信息不透明:产品只标 “监制、出品、经销”,真实代工厂信息隐匿,溯源困难;3.变相规避监管:不少企业借商标授权、特许经营拆分工序,逃避资质核查;4.跨区域监管盲区:品牌、工厂分属两地,监管缺少统一报备、联动核查机制。

为落实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新规搭建资质准入、合同备案、全程管控、标签溯源、连带追责全链条闭环监管,从源头堵住食品安全漏洞。

二、七大核心监管制度,一文读懂硬性要求1.资质合规:抬高双方准入门槛委托方(品牌方):必须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硬性要求具备监督工厂生产的能力,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不具备监督能力的品牌方将无法开展委托生产。

受托方(代工厂):对应品类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许可明细必须覆盖受托产品,严禁超范围接单;无资质、产能不足企业禁止承接代工。

红线禁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完全禁止委托生产;需要完整工艺生产的食品,不得拆分工序分段外包。

2.责任划分:委托方负总责,工厂对生产行为担责新规明确核心原则:委托方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委托方:全程监督工厂原料、工艺、检验,定期巡查驻厂;即便 ODM 配方由工厂研发,品牌方须全程参与生产过程监督,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产品不合格时由委托方牵头实施召回。

受托方:严格按国标、合同生产,有权拒绝品牌违规生产要求;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对自身生产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法律底线:任何合同、商标协议都不能免除双方法定食品安全责任。

3.书面合同 + 双向备案,缺一不可合作前必须签订书面委托生产合同,强制写明双方资质、产品标准、原辅料责任、监督机制、召回处置、标签规范等食品安全条款;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委托双方分别向各自属地县级市监局报备;合同变更、终止、证照吊销,同样 10 日内更新报告;多层转委托每一层都要单独签合同、完成备案,链条责任全程可追溯。

4.全流程留痕,推行 “双检验” 管控双方互相查验资质并留存记录,保存期限≥产品保质期后 6 个月;无保质期产品,记录留存不少于 2 年;原料管控:谁提供原料谁担责,工厂无论原料来源,必须落实进货查验,品牌同步监督采购流程;双检验制度:工厂完成出厂检验留样,品牌方还要自主抽检复核,两份报告全部归档备查。

5.标签大整改:再也藏不住真实工厂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要求:紧邻位置清晰标注委托方、受托方完整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文字前必须标注 “委托方/受托方”;严禁使用 “监制、经销、出品、生产商” 掩盖代工关系;禁止小字隐匿工厂信息;多层代工产品,标签必须完整公示全部生产链条主体。

6.连带责任 + 双召回,消费者维权更简单民事追责:委托方与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首负责任制,消费者可任选一方索赔,双方不得互相推诿;问题处置:发现不合格产品,委托方主导召回,受托工厂配合停产、回收;任意一方发现风险,需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停工。

7.跨区域协同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委托双方分属不同地区的,两地市监局联动核查、互通线索;委托生产信息全部纳入日常抽检、巡查清单,违法线索跨区域同步移送。

三、ODM 代工专项管控,配方归谁都不能免责很多品牌误以为 “配方是工厂自研,我不用担责”,新规直接划清红线:1.无论 OEM(品牌提供配方)还是 ODM(工厂自研配方),均属于委托生产,全部适用本办法;2.配方归属不免除品牌监督义务:品牌必须核查 ODM 配方、原料清单、执行标准,定期巡查工厂生产;3.工序禁令:完整工艺产品禁止拆分代工,比如保健食品不能分多厂制粒、灌装、包衣;4.特殊食品限制:婴配、特医食品禁止委托加工;保健食品仅注册持有人可委托,备案保健食品原则上不得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原注册人可以对转备案保健食品进行委托生产)。

四、新规落地,三方分别收获什么正向价值对委托方(品牌方)1.权责边界清晰,减少纠纷,出事可溯源追责,降低法律风险;2.统一工厂核查标准,轻松筛选合规代工厂,淘汰无品控劣质产能;3.行业肃清低价无资质贴牌商家,合规品牌竞争环境更健康;4.特殊食品规则明确,避免因不懂法规遭遇高额处罚。

对受托方(对代工厂)1.可核查委托方资质,拒绝违规、无资质客户,不用替品牌背锅;2.统一标准化品控体系,双检验模式完善举证链条,提升工厂规范化水平;3.产品强制标注受托方信息,合规优质受托方更容易拿到长期优质订单;4.召回由委托方牵头,工厂仅配合,大幅降低单独承担舆情、召回成本的压力。

对普通消费者1.标签信息全面透明,一眼看清委托方与真实生产工厂,保障知情权;2.双主体连带担责,消费者可任选一方索赔,维权不用区分品牌、工厂;3.全链条双重品控(品牌监督 + 工厂自检),从源头降低食品安全隐患;4.清退无资质小作坊、空壳贴牌产品,商超自有品牌、网红食品整体品质升级。

五、企业紧急合规提醒:距离实施仅剩过渡期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提示:1.2026年12月1日前生产的库存产品,可在保质期内正常售卖;2.现有合作企业尽快梳理全部委托业务,完成四项核心整改:重新修订合规委托生产合同,补齐食品安全条款;完成双方属地市场监管局委托生产报备;全面整改产品标签,规范标注委托、受托方主体信息;搭建品牌常态化工厂监督体系,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双检验制度。

免责声明:此消息转载自其他媒体,玉湖福谷发布该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玉湖福谷提醒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阅读更多
海关新增4家巴西屠宰厂获准输华 牛肉禽肉各2家名单公布

两家牛肉工厂和两家禽肉工厂获资质海关总署本周二(9月29日)宣布新批准四家巴西屠宰厂对华出口。

这些工厂是巴西农业部今年5月向中国政府提交的17家单位名单的一部分。

获批的两家牛肉工厂为:Supremo Carnes(SIF4293,米纳斯吉拉斯州卡洛斯沙加斯)和Masterboi(SIF5317,伯南布哥州卡尼奥蒂尼奥);两家禽肉工厂为:Avivar Alimentos(SIF960,米纳斯吉拉斯州西圣塞巴斯蒂昂)和Cooperativa Dália Alimentos(SIF317,南里奥格兰德州阿罗约杜梅约)。

上周,17家工厂接受了视频审计,其中11家为牛肉、3家为猪肉、3家为禽肉。

至此,巴西共有150家单位获准对华出口(69家牛肉、61家禽肉、19家猪肉)。

预计本周三全天还将有新资质获批。

商业伙伴关系巴西动物蛋白协会ABPA庆祝两家新禽肉工厂获准对华出口。

至此,获准对华出口鸡肉的企业数量增至60家(SIF516被暂停进口)。

该协会表示,此次获批是政府与生产部门同中国当局对话的成果,巩固了始于2009年的商业伙伴关系。

目前,巴西占中国鸡肉进口的70%以上。

ABPA主席里卡多·桑廷在声明中表示:“巴西和中国建立了对双方都重要的关系。

资质扩容为巴西企业提供了新机遇,并在农业部、生产部门和中国当局的合作下加强了对中国市场的供应。”8月,中国是巴西鸡肉出口的主要目的地,发运50,988吨。

海关新增进口水果!塔吉克斯坦鲜食核果(杏、李)获准输华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43号(关于进口塔吉克斯坦鲜食核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称塔方)有关塔吉克斯坦鲜食核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塔吉克斯坦鲜食核果进口。

一、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塔吉克斯坦鲜食核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核果(以下简称核果)包括李(学名Prunus salicina,英文名Plum)和杏(学名Prunus armeniaca,英文名Apricot)。

三、允许的产地 塔吉克斯坦核果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输华核果果园、包装厂均须经塔方审核,并由中方批准注册。

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等,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

每年出口季节前,塔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苹果蠹蛾Cydia pomonella 2.扁桃仁蜂Eurytoma amygdali 3.李小叶蜂Hoplocampa minuta 4.葡萄花翅小卷蛾Lobesia botrana 5.霍氏长盾蚧Mercetaspis halli 6.桃大黑蚜Pterochloroides persicae 7.吐伦褐球蚧Rhodococcus turanicus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核果果园应在塔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及时清理落果、烂果等;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有害生物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降低核果上发生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塔方应根据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6号(ISPM 6)的要求,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制定管理计划,全年组织实施果园监测。

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采取包括化学、物理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以控制有害生物种群密度或维持低度流行水平。

3.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塔方或其授权机构培训。

4.输华果园应保留有害生物的监测记录及防治记录,并在需要时由塔方向中方提供。

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记录应当至少包括监测时间、发现的有害生物名称、采取的防治措施;化学防控记录应包括在生长季节内使用的所有化学试剂的名称、活性成分、浓度、施用日期等详细信息。

5.针对苹果蠹蛾和葡萄花翅小卷蛾,输华核果须来自苹果蠹蛾、葡萄花翅小卷蛾非疫产区或经系统控制措施有效防控的果园。

(1)非疫产区 应由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按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0号(ISPM 10)建立,并由塔方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有害生物监测,并须得到中方批准。

如相关非疫产区内发现苹果蠹蛾或葡萄花翅小卷蛾,塔方应立即暂停非疫产区地位,并在48小时内通报中方,启动应急预案。当塔方消除疫情并经中方认可后,非疫产区方可恢复。

(2)系统控制措施 如无法建立非疫产区,塔方应采用系统控制措施,利用信息素诱捕监测的方法,对输华果园进行苹果蠹蛾、葡萄花翅小卷蛾监测,并应要求向中方提供监测记录。

针对苹果蠹蛾,输华果园应从开花期至收获结束,开展苹果蠹蛾监测。

果园中诱捕器设置密度为每公顷1个,面积小于3公顷的果园必须至少安装3个诱捕器,诱芯每月更换一次,每两周检查一次诱捕器。

如发现诱捕器中有3个或3个以上的苹果蠹蛾,要立即进行有效防治(如使用干扰交配技术等)。

防治不彻底的果园,塔方应暂停该果园输华资格,并立即通知中方。

应要求,塔方应向中方提供有害生物调查报告或管理记录。

针对葡萄花翅小卷蛾,塔方或其授权人员须从开花期至收获结束,通过田间调查及诱捕器监测在注册果园进行有害生物控制。

果园内诱捕器的设置密度为每公顷至少2个,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

塔方应按要求在每年出口季前向中方提供监测报告。

一旦监测到葡萄花翅小卷蛾,要立即进行有效防治(如使用干扰交配技术等)。

防治不彻底的果园,塔方应暂停该果园输华资格,并立即通知中方。

应要求,塔方应向中方提供有害生物调查报告或管理记录。

6.针对蚜虫、介壳虫类和其他有害生物,输华果园应在塔方技术人员监管和指导下开展监测,从开花至收获期,每两周进行一次果园调查,重点调查枝干、茎、叶和果实是否有上述有害生物发生。

如发现任何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生物、物理或化学防治,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核果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塔方或其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2.输华核果的包装厂应整洁卫生,地面需硬化,且有原料场和成品库。

3.输华核果的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4.输华核果在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等工序,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或其他植物残体及土壤等。

5.包装好的核果如需存储,应当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

6.注册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核果可追溯至注册果园,记录加工包装日期、来源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出口日期、出口数量、输往国家、集装箱号码等信息。

(三)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

2.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种类、品种、出口国家、产地、果园和包装厂的名称或注册号等信息。

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装有出口中国核果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并经塔方官方确认检查记录。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

1.出口前,塔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输华核果进行抽样检查,最小取样量为1200个果实,同时至少对其中的60个果实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果实进行剖果检查。

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该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核果输华。

如来自非疫产区,则取消相关非疫产区地位。

塔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

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中方。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疫合格的,塔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2号(ISPM 12)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代码,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Stone Fruits from Tajikistan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塔吉克斯坦鲜食核果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核果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核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五)项规定。

3.核查包装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核果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核果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海关将核查有关单证和标识,并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本公告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中方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

2.如发现苹果蠹蛾或葡萄花翅小卷蛾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塔吉克斯坦新发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4.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28日

巴西猪内脏获准输华!三州16厂上榜 年增量或超10万吨

议定书签署:猪肝、猪心、食管正式获准进入中国9月26日(周六),巴西农业部长安德烈·德保拉(André de Paula)与中国驻巴西大使朱京桥(Zhu Qingqiao)共同签署卫生议定书,授权巴西向中国出口猪肝、猪心、食管等猪内脏产品。

此前巴西已获准对华出口猪耳、猪尾、猪鼻等外脏,此次扩项将内脏纳入准入清单。

该议定书的前置技术谈判已于今年5月巴西农业代表团访华期间完成,本次签署为正式落地。

此前仅有圣卡塔琳娜州(因长期维持无口蹄疫免疫状态)可对华出口外脏;2026年6月起南里奥格兰德和巴拉那州陆续获授权。

此次扩项后,内脏出口覆盖三州16厂。

市场潜力:年增量超10万吨,增收逾1亿美元巴西动物蛋白协会(ABPA)估算,新议定书生效后,巴西每年可额外向中国市场输送逾10万吨猪杂,为行业带来超1亿美元的增量收入:圣卡塔琳娜州:年潜在输华猪内脏约6.59万吨;南里奥格兰德州:年潜在输华猪杂超4万吨(含带骨猪肉机会);两州合计已超10万吨/年。

ABPA主席里卡多·桑廷(Ricardo Santin)表示:"这些产品在其他市场已有销路和价格,但中国需求尤为强劲。

收益来自目的地的升级——巴中消费习惯的高度互补,使胴体利用率提升、生产附加值增加。

我们估计这一举措可为行业带来超1亿美元额外收入。"谈判背景:中方审计收官,全面卫生成果铺路议定书签署恰逢中国审计巴西屠宰厂收官。

9月20日起,中方技术人员对巴西南部六州(涉及牛、猪、禽)的生产场、屠宰厂、官方实验室进行了实地核查。

不过此次未宣布新增工厂注册,也未解除牛/禽工厂的暂停措施。

协议落地也受益于巴西整体卫生地位的提升:2025年5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认定巴西全境为无口蹄疫免疫区,为国际准入打开了更大空间。

官方表态农业部长德保拉:“这标志着巴西养猪业的重要篇章——打开年规模超25亿美元的市场准入,提升我国产品附加值,为农业和工业创造更多就业与收入。”中国大使朱京桥:“签署为巴西对华出口开辟新机遇,是双方共同努力的具体成果,彰显了两国农业合作的活力。”ABPA桑廷:“这是部长德保拉及农业部团队与中方持续对话、技术工作扎实推进的成果。

中秘水果监管互认首次试点 12.2吨秘鲁蓝莓乘钱凯—上海快航直达

近日在秘鲁钱凯港,12.2吨新鲜蓝莓被装进冷藏集装箱,搭载中远海运集运WSA5线“钱凯—上海”快航发往上海。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批蓝莓首次试点应用了进境水果冷处理探针监管互认模式。

作为秘鲁水果进口核心枢纽,上海口岸承载全国超70%的秘鲁水果进口业务,是连接中秘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关键门户。

进境水果冷处理是国际通行做法,应用持续的低温杀灭进境水果可能携带的有害生物,达到防止外来有害生物跨境传播的目的。

中国与秘鲁签订的双边议定书要求,进口秘鲁蓝莓需在进境前完成15天至22天的冷处理,而且需在指定位置安插合格的温度探针,以确保冷处理效果。

以往,秘鲁蓝莓到达口岸后,海关关员需要对集装箱的冷处理探针安插位置及探针是否合格进行验证,这个过程会耗费很长时间。

为了让远渡重洋的秘鲁蓝莓能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持鲜美的风味,尽快被端上民众餐桌,海关积极巩固深化与秘鲁有关部门在植物检疫方面的协同合作,联合开发数据互认系统。

秘鲁出口方在水果装箱时,按照约定将温度探针安插位置及探针合格验证等信息通过系统发送中方。“通过采信秘鲁官方数据,口岸现场因验证冷处理探针而需要的作业大幅精简,单箱查验时长压缩近半天,有效降低外贸企业物流、查验、仓储等综合通关成本。”上海海关动植物检疫处植物检疫二科科长崔金璐介绍说。

据上海海关的统计数据,今年以来,“钱凯—上海”海运航线越开越密,进出两旺。

前8个月,“钱凯—上海”海运航线累计开行170航次,搭载进出口货物14.1万吨、货值4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7%和33.3%。

为你推荐供应商
STANBROKE
STANBROKE
BATALLÉ
BATALLÉ
Hofseth
Hofse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