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6934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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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679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8.9366
阿联酋迪拉姆兑人民币(AEDCNY) 1.8222
阿根廷比索兑人民币(ARSCNY) 0.0044
玻利维亚诺兑人民币(BOBCNY) 0.5726
巴西雷亚尔兑人民币(BRLCNY) 1.3257
加拿大元兑人民币(CADCNY) 4.7551
瑞士法郎兑人民币(CHFCNY) 8.0972
智利比索兑人民币(CLPCNY) 0.0068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6934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507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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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8.9366
捷克克朗兑人民币(CZKCNY) 0.3081
丹麦克朗兑人民币(DKKCNY) 1.006
印尼盾兑人民币(IDRCNY) 0.0004
印度卢比兑人民币(INRCNY) 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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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元兑人民币(KRWCNY) 0.005
哈萨克斯坦坚戈兑人民币(KZTCNY) 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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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507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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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8.9366
缅元兑人民币(MMKCNY) 0.0032
澳门帕塔卡兑人民币(MOPCNY) 0.8277
墨西哥比索兑人民币(MXNCNY) 0.3642
马来西亚林吉特兑人民币(MYRCNY) 1.6431
挪威克朗兑人民币(NOKCNY) 0.7111
新西兰元兑人民币(NZDCNY) 3.7893
美元兑人民币(USDCNY) 6.6934
欧元兑人民币(EURCNY) 7.5075
港元兑人民币(HKDCNY) 0.8526
澳大利亚元兑人民币(AUDCNY) 4.6795
英镑兑人民币(GBPCNY) 8.9366
巴拿马巴波亚兑人民币(PABCNY) 6.6934
秘鲁新索尔兑人民币(PENCNY) 1.9467
菲律宾比索兑人民币(PHPCNY) 0.106
瑞典克朗兑人民币(SEKCNY) 0.6759
新加坡元兑人民币(SGDCNY) 5.2356
泰铢兑人民币(THBCNY) 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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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里拉兑人民币(TRYCNY) 0.1352
新台币兑人民币(TWDCNY) 0.2055
乌拉圭比索兑人民币(UYUCNY) 0.1667
越南盾兑人民币(VNDCNY) 0.0003
南非兰特兑人民币(ZARCNY) 0.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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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剑指食品安全犯罪!肉制品列入重点整治 以罚代刑成为历史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立足 “四个最严” 要求,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犯罪网络化、专业化、链条化新特征,从刑事全流程办案、行刑双向衔接、新业态规制、源头风险治理多维度出台实操指引。出台背景:直面食安治理现存堵点我国食品安全大盘总体稳中向好,但新风险持续显现。一方面 “甲醛白菜”“敌敌畏消杀”“药水杨梅” 等民生事件频发,暴露出部分领域底线失守;另一方面过去监管实践中,存在行刑衔接标准模糊、案件移送不规范、部分案件 “以罚代刑” 等现实短板,网络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新业态又衍生出新风险点。过往已有司法解释、部门文件侧重案件定罪量刑或者行政端监管;而本次《意见》的突出不同,是站在政法统筹角度,覆盖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刑事全链条,既明确打击重点,又补齐制度工具,兼顾个案严惩与长效治理,并非单次专项打击部署,而是一套常态化治理制度安排。《意见》核心要点梳理一、划定重点打击领域与环节文件明确四大重点领域: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四大重点环节:生产加工、网络销售、终端餐饮、食品进口。对重大疑难复杂涉食品安全案件,实行个案督办、类案指导,强化自上而下办案指导力度,提升重大案件处置质效。二、刑事全流程从严,压缩轻缓化适用空间这是本次政策较以往的重要变化:不再只聚焦定罪标准,而是对刑事诉讼全部环节提出从严导向。明确要依法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案件要依法从重判罚,改变过去部分食安犯罪案件刑罚惩戒力度偏弱的现实问题,通过提高犯罪预期成本形成强力震慑。三、系统性破解行刑衔接痛点,实现双向闭环针对长期存在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壁垒,《意见》提出三重落地举措:四、适配新业态,完善法律政策供给针对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线上食品经营新业态,提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压实平台、经营者各方主体责任,建立阶梯式处罚体系。同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不断出现的新型非法添加物质,动态更新非法添加物名录,解决新型案件办案法律支撑不足难题。五、强化源头治理,从事后打击转向风险预防不局限于办案惩办,强调治已病更要防未病。要求办案机关结合案件风险隐患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检察公益诉讼,倒逼行业补齐监管漏洞,推动食品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一、力度升级前所未有。从几个角度看:第一,这是公开报道的、中央政法委发布的第一个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文件。第二,不同于以往各部门层面的文件,本次升级为中央政法委出台,打通所有政法机关协同链条。第三,把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与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重大民生、社会问题放在同一个层级。二、切实落实四个最严。大家都知道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此次《意见》的出台,就体现了最严厉的处罚。严厉在哪?比如: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案件要依法从重判罚。经常说食品安全监管要“长牙齿”,现在更硬的牙齿来了。至于四个最严的其他几个“最严”,相信业者近年来也感受越来越明显。三、重点点名务必小心。一是四大重点领域: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二是四大重点环节:生产加工、网络销售、终端餐饮、食品进口。被如此重要的文件点名,绝不只是说说而已的。这些领域和环节都是近年来各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已经在各种会议、文件、媒体中被点名无数次。现在进一步被政法系统最高层级的文件点名,是一个昭告天下的强烈信号、是一场攻坚战的冲锋号角。接下来,公众肯定会见到一大批上述领域的典型案件公之于众。四、食品进口也被点名。请注意:这里是“食品进口”,而不是“进口食品”。词语顺序不同,含义完全不同。“食品进口”是指食品从境外进入境内的行为;“进口食品”是指进口以后的食品。经过中国进口食品监管体系严密监管而进境的食品,毫无疑问其安全性是非常有保障的。“食品进口”则指企业进口食品的行为,既包括合规的、品质安全有保障的进口,也包括不合规的、品质安全无保障的进口——后者肯定是监管部门监管、打击的重点。对于其中较为突出的品种、较为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就适用此次《意见》从严打击。更广义的“食品进口”也包括通过走私等灰色渠道进境食品的犯罪行为,也会受到政法机关的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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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市客中国被罚32万!杏干防腐剂复检仍超标 会员店食品安全再敲警钟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开市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销售超规使用防腐剂的杏干,被处罚款32.99万元。上海浦东新区市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4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开市客中国南京分店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结果显示,其2025年11月11日生产、规格为1.13千克/袋的杏干(水果干)样品,食品添加剂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2026年5月29日,开市客中国南京子公司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根据此前多地市场监管局的科普知识,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防腐保鲜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造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2026年4月,开市客中国从美国食品安全公司购入杏干,进货总数量为3600袋,进货价为9.08美元/袋(折合人民币64.455元/袋),进货总金额约3.2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3.20万元),关税及增值税合计约8.39万元。开市客中国将杏干销售给6家子公司,除因包装原因销毁了23袋外,共计销售3577袋,销售单价为92.24元/袋,销售总金额为32.99万元,违法所得约1.40万元。在收到初检不合格通知后,开市客中国积极展开召回、下架工作,截至2026年8月2日,共计召回2330袋该批次杏干,其中2076袋为子公司未售出商品,254袋为消费者通过门店退货商品。同时,开市客中国已将全部货款退回各销售子公司账户。据悉,开市客中国在采购该批次杏干(水果干)时,查验了供应商资质、产品检验报告和外包装标签,索证索票齐全,并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台账。开市客中国提出,其境外供应商认为,微量成分可能来源于采购鲜杏时,鲜杏的供货商对鲜杏进行了简单的山梨酸喷淋的防腐处理,并据此判断该行为符合GB2760-2024标准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的带入原则。不过,上海浦东新区市监局认为因实际生产在国外,工厂操作流程无法现场核实,证据材料不充分,因此不认可该意见。上海浦东新区市监局认为,开市客中国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同时因开市客中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适用于从轻裁量,对开市客中国从轻处罚,处罚款32.99万元。除了该起处罚外,今年以来,开市客中国两次被罚,被罚原因均是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今年7月,其销售的一款男士羽绒服,“钻绒值”项目经抽检、复检确认不合格,后被上海浦东新区市监局处罚款25.5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万元;今年6月,其销售的一款20寸旅行箱,“振荡冲击性能”项目经抽检确认不合格,后被上海浦东新区市监局处罚款8.6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9万元。开市客为起源于美国的会员制商店,卖场采用仓储批发运营模式。开市客于2019年8月正式进入中国内地,目前其在中国内地的上海、苏州、宁波、杭州、南京、深圳拥有7家门店。其在中国内地最新一家店为2024年5月开业的南京店。根据开市客2026年9月最新披露的信息,其预计在2030年8月31日前,在中国内地新增9家门店,开店速度将有所加快。财报显示,2026财年(截至2026年8月30日止年度),开市客全年总营收为3031.54亿美元,同比增长10.1%;净利润92.26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3.9%。截至2026年8月30日,其在全球拥有939家门店,付费会员为84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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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拟对榴莲出口征收专项费用!成本将转嫁中国市场 或推高终端价格
分析人士表示,这部分新增成本最终可能会转嫁给中国的零售商和终端消费者。据《南华早报》报道,泰国政府公共关系部门9月透露,泰国正计划通过一项拟议中的法案,其中包括针对榴莲出口征收相关费用,旨在建立一个用于榴莲产业研究与“可持续”发展的专项基金。分析人士表示,这部分新增成本最终可能会转嫁给中国的零售商和终端消费者。马来西亚榴莲产业培训机构榴莲学院(Durian Academy)顾问林振基表示:“我认为价格会受到一定影响,因为供应链上的某个环节必须消化这笔附加成本。部分出口商可能会选择吸收一部分,但最终部分成本仍会转嫁给中国的买家和消费者。”分析人士同时指出,如果泰国能将这笔基金的收入切实投入到提升榴莲品质中,消费者也将切实体会到这一点。曼谷朱拉隆功大学国际关系学教授 Thitinan Pongsudhirak 表示:“泰国拟议的榴莲税旨在弥补整个行业共同的资金缺口。该行业亟需加强质量控制、产品溯源、科学研究、病虫害监测以及泰国榴莲品牌的保护。”不过,他同时警告称:“如果最终未能实现这些目标,这项征税则存在沦为对一个成功的出口行业强加额外负担的风险。”东南亚及农业专业媒体预测,这项出口费用或高达每公斤两泰铢(约合人民币0.4元)。根据中国海关数据,今年前八个月,泰国对华出口榴莲总额已达50亿美元(约335亿元),超越了去年全年的出口总额。林振基指出,凭借强大的物流和质量控制能力,泰国榴莲在中国市场一直保持着相对于其他东南亚竞争对手的优势,且中国消费者对榴莲的鉴赏能力已相当成熟,懂得根据品质而非单纯看价格来进行挑选。相比之下,泰国的头号竞争对手越南的榴莲出口商去年曾遭遇重创,当时中国海关在进口批次中检测出两类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林振基表示:“我曾见证过榴莲价格像股票市场一样大起大落。当某一个国家的成本过高时,买家自然会开始寻找替代方案。因此,如果泰国的出口税得以实施,可能会为其他榴莲生产国创造更多机遇,但归根结底,我们最终还是要凭品质一决高下。”据东南亚媒体报道,泰国榴莲协会(Thai Durian Association)以及泰国水果贸易商与出口商协会(Thai Fruit Traders and Exporters Association)均对这一拟议征税表示反对,认为这会加重财务负担,且出口商很难自行消化这笔成本。目前,泰国尚未敲定该项出口税的具实施日期。Thitinan 指出:“核心问题在于……国内各方究竟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虽然表面上是泰国出口商缴纳这笔费用,但这部分成本也完全可能通过压低田间收购价的方式转嫁给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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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西瓜获准输华!海关总署145号公告发布 检疫要求明确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45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西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称乌方)有关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西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西瓜进口。一、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西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西瓜(以下简称西瓜),学名Citrullus lanatus L.,英文名Fresh Watermelon。三、允许的产地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西瓜产区。四、批准的地块和包装厂 输华西瓜地块和包装厂须经乌方审核,并由中方与乌方共同注册批准。注册信息须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在每年出口季节前,乌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并定期更新。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甜瓜迷实蝇Myiopardalis pardalina 2.黄瓜黑星病菌Cladosporium cucumerinum 3.苜蓿黄萎病菌Verticillium albo-atrum 4.菊花滑刃线虫Aphelenchoides ritzemabosi 六、出口前管理 (一)田间管理。1.输华西瓜地块应在乌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地块卫生条件,如周围无影响西瓜生产的污染源,及时清理落果、烂果等,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2.乌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6号(ISPM 6)的要求,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制定田间管理计划,全年组织实施田间监测。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应采取包括化学、物理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以控制有害生物种群密度或维持低度流行水平。3.输华西瓜须来自甜瓜迷实蝇非疫产区,非疫产区由乌方按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0号(ISPM 10)建立,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见附件),并须得到中方批准。如果相关非疫产区内监测到甜瓜迷实蝇,乌方需立即暂停其非疫产区地位,并在48小时之内通报中方,启动紧急预案。当乌方根除疫情并经中方认可后,可恢复非疫产区地位。4.针对黄瓜黑星病菌和苜蓿黄萎病菌,乌方或其授权人员须从西瓜苗期起开展调查,每7天进行一次田间调查,一旦确定发现以上任意一种有害生物或植株危害症状,采取化学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乌方应暂停该产区所有注册西瓜地块在该季节向中国出口,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中方。5.针对菊花滑刃线虫,乌方或其授权人员须在西瓜生长期间,开展人工监测,每15天进行一次地块调查,重点检查叶片、果实、果柄上是否发生该有害生物为害。如发现该有害生物或植株危害症状,采取化学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6.乌方应保留输华地块有害生物监测记录及防治记录,并应中方要求予以提供。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记录应当至少包括监测时间、发现的有害生物名称、采取的防治措施;化学防控记录应包括在西瓜生长季节内使用的所有化学试剂的名称、活性成分、浓度、施用日期等详细信息。7.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乌方或其授权机构培训。(二)包装厂管理。1.输华西瓜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乌方或其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2.输华西瓜的包装厂应整洁卫生,地面需硬化,且有原料场和成品库。3.输华西瓜的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4.输华西瓜在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等工序,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根或其他植物残体及土壤等。5.包装好的西瓜如需存储,应当立即入库,所有入库西瓜均需符合同等植物检疫要求,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6.注册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西瓜可追溯至注册生产田,包括记录加工包装日期、注册名称或其注册号码、出口日期、出口数量、输往国家等信息。(三)包装要求。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2.每个包装上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西瓜种类、品种、国家、产地、地块和包装厂的名称或注册号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3.装有输华西瓜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集装箱应加施封识,抵达中国进境口岸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四)出口前检验检疫。1.在贸易开展的前两年,乌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输华西瓜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疑似有害生物为害或存在其他昆虫,可进行剖果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枝叶或土壤,该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地块和包装厂西瓜输华。乌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中方。(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经检疫合格的,乌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2号(ISPM 12)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地块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及集装箱号(如有),并在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Watermelon from Uzbekistan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西瓜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且无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西瓜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1.核查进口西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五)款规定。3.核查包装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二)进境检验检疫。1.输华西瓜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2.西瓜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方将查验有关单证和标识,并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本公告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三)不合格处理。1.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地块和包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准进境。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乌兹别克斯坦新发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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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葡萄出口巨头破产清算!4360万澳元债务压顶 曾违规申领检疫证书
该公司在2017/18季期间,在申领植物检疫证书和许可证时提交虚假或误导性文件,为违规行为。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澳大利亚鲜食葡萄主要生产出口商 The Grape House Group 因背负436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04亿元)的高额债务,已正式宣布进入清算程序。该公司总部位于新南威尔士州 Euston 的墨累河畔(Murray River),由 Costa 家族两代人经营,长期专注于鲜食葡萄的种植、包装及国际出口业务。Inside FMCG 报道称,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已发布针对 The Grape House Group 及其关联公司的清算通知。公司成员于10月2日投票通过了清算决议,并已指定 Hamish MacKinnon 和 Nicholas Giasoumi 为联合清算人。此次清算发生在该集团旗下另一家同名实体公司因违反澳大利亚出口法规被处以105万澳元(约490.96万元)巨额罚款的一年多之后。2025年8月,The Grape House Pty Ltd 对六项“以欺诈意图影响联邦官员、作出虚假陈述”的指控表示认罪。新南威尔士州地方法院在宣判时,还将另外23起相关违规行为纳入量刑考量。虽然该涉案公司已于2026年7月更名为 NVNG Holdings Pty Ltd,且在法律上属于与此次进入清算的 The Grape House Group Pty Ltd 独立注册的实体,但多家媒体在报道本周的清算事件时,仍将两者联系在了一起。据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透露,相关违规行为涉及在2017和2018产季期间,为出口至新西兰的鲜食葡萄在申领植物检疫证书和许可证时提交虚假或误导性文件。该部门指出,公司当时错误地申报葡萄产自无果蝇区,从而规避了必要的冷藏处理程序。部门声明表示:“事实上,这些葡萄并非来自无虫害区域,且在出口时未进行规定的检疫处理。”此外,据 The Daily Telegraph 报道,The Grape House 业务在2023年遭遇严重作物受损,导致其蒙受了沉重的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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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脆柿越南售价暴跌70%!创进入越南市场以来新低 前8月进口额增51%
越南进口商表示,巧克力脆柿主要直接配送至传统市场的门店和摊贩,而非通过大型果品批发市场流通。据 VN Express 报道,随着进口量的大幅飙升,中国产“巧克力脆柿”在越南市场的售价同比暴跌70%,创下该水果自2023年进入越南市场以来的价格新低。报道称,巧克力脆柿最初源自日本,但目前已在包括韩国、中国和越南在内的多个国家实现种植。中国巧克力脆柿因其果肉上布满类似巧克力的褐色斑点而得名(类似于巧克力色碎屑),通常指部分受粉的甜柿品种(如国内常说的“阳丰”等甜柿在特定授粉条件下的果实)。这种柿子最大的优势在于不用等它变软,在硬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削皮食用,口感清脆、甘甜且完全没有涩味。来自中国山西的部分果品直径在6.5~7.5厘米之间,无核无籽,被视为一种季节性特色水果。胡志明市和河内的零售商根据品质不同,最高售价可达每公斤六万越南盾(约15.48元),但在大多数地方其售价维持在三万越南盾(约7.74元)左右。这使得其价格比包括大叻(Da Lat)柿子在内的越南本土其他柿子品种还要低10%。相比之下,原产于日本但在中央高地种植的 富有柿(Fuyu)品种售价则是其三倍。胡志明市的水果商 Hoa 表示,中国巧克力脆柿凭借其独特的样貌、香甜的口感和爽脆的质地,成为了她店里的畅销单品之一。“我每天能卖出两到三箱,每箱重十公斤。”在产地中国山西,大宗订单的批发价为每斤0.8~11.2元人民币,折合约每公斤6000~9300越南盾(约15.48~24元)。中国电商平台上的零售价也相对较低。在京东上,一箱1.5公斤重的山西巧克力脆柿促销价为14.9元人民币。越南进口商表示,巧克力脆柿主要直接配送至传统市场的门店和摊贩,而非通过大型果品批发市场流通。越南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今年前八个月,越南自中国进口的水果和蔬菜总额近九亿美元(约60.24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51%。其中,葡萄、苹果、梨和柿子是进口额最大的几大水果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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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娜皇后从200元/斤跌至15元/斤!会否步入阳光玫瑰后尘?
“今年商品果的地头价卖30元/斤,比去年低了20%。”10月10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双碑村,种植大户蒋汉强表示,他种有80亩“妮娜皇后”葡萄,国庆期间已销售一空,主要供给大型精品商超。有这种感受的不止蒋汉强一个人。近日,“‘妮娜皇后’葡萄200元降到15元”的话题引发热议。网友称,今年秋天,宁夏中卫等地菜市场纷纷出现15元/斤的本地货,该品种初入国内市场时,销售价动辄200元/斤。“妮娜皇后”是从日本引进的中晚熟品种。果粒单粒最大可达20克,肉质脆嫩,带有淡淡红酒和玫瑰香,被消费者称为“葡萄界爱马仕”。通常在7月开始成熟,供货期延续到10月上旬。在盒马鲜生超市内,“妮娜皇后”目前售价为29.9元/盒,一盒一斤装,产自云南红河,相比此前的39.9元/斤有所下降。“只剩3盒了,马上就卖完了。”销售人员透露。此外,线上销售渠道也卖得火热。打开某销售平台App,四川凉山产的“妮娜皇后”推出105元4斤的特惠,平均一斤仅26元;还有云南等不同产地在售,价格从每斤20多元到50元不等。近年来,四川产的“妮娜皇后”主要在攀西地区(凉山西昌、攀枝花米易)、成都平原片区(天府新区、彭山、大邑、龙泉驿)等地。攀西产区是全省“妮娜皇后”最优区域。日照足、昼夜温差大,天然利于上色,大棚栽培为主,精品果外销北上广。多位种植户提到,价格确实在逐年降低。去年的地头价在每斤37元左右,今年优质果每斤就30元上下。12—13元/斤的价格,多为次果。对此,业内人士称,市场上出现诸如15元/斤价格过低的“妮娜皇后”,可能存在果实着色不均、甜度未达标等问题。“部分种植者为了追求产量,不舍得疏花疏果,转色期管理不到位,产出的果实着色不均、香气淡,甚至出现裂果。这些普通果进不了精品渠道,就通过其他渠道消化了。”成都市农产品市场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成都市场的“妮娜皇后”回落至30元/斤左右,但达到顶级标准的精品果(通体酒红无青斑、糖度25度以上)依然价格坚挺,高端零售价甚至突破百元大关。为何“妮娜皇后”的价格在逐年下跌?种植技术在国内逐步突破,加之管理方式不断改善,产量大增,是业内人士眼中最直接的原因。“妮娜皇后”之所以贵,在于其种植难度较高。省农科院园艺研究所葡萄课题组成员、国家葡萄产业技术体系成都综合试验站专家钟奇指出,一是上色难,对光照、温差要求极高,管理不到位,果实容易发青;二是树势也很敏感,需要精细化的疏果和水肥管理,多留一串果就可能导致整串风味变差。也因为此,早期能稳定产出优质“妮娜皇后”的产区仅有云南建水。但随后,国内专家通过砧木改良和转色期管理,解决了着色不均的难题,糖度稳定在20度以上,陕西眉县、辽宁营口、江苏吴中等地先后形成商品果供应能力。除了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张,消费者更注重性价比是又一大因素。“近年来各种‘网红’水果层出不穷,消费者已经减少了猎奇感,回归理性。”西华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熊于宁称,面对“妮娜皇后”的各种标签,消费者会更倾向于看色泽、问糖度,再决定是否买单。阳光玫瑰曾从巅峰时期的200元/斤跌至如今的十几元甚至几元一斤,根源在于盲目扩种、品质参差不齐。“妮娜皇后”会出现类似情况吗?多位业内专家与种植户认为,因种植技术、投入门槛较高,短期内不会出现农户盲目跟风扩种的情况。“‘妮娜皇后’的种植、管理难度高于阳光玫瑰,这天然形成了一道技术屏障。”钟奇分析,“妮娜皇后”必须严格控产才能保证品质,平均亩产不会超过3000斤,远低于阳光玫瑰动辄四五千斤的产量。这种“娇贵”属性,决定了它很难在短时间内出现爆发式的产能过剩。